為保護產品商標 蘋果總在半年前於牙買加申請商標

為保護產品商標 蘋果總在半年前於牙買加申請商標

各國商標法中幾乎都有6個月優先權的相關規定,這個規定也可以降低原申請人在國際間申請商標而被搶註的可能性。而台灣在WTO的架構下,與各國相互承認優先權。例如,大陸小米公司來台申請商標時,亦主張了6個月的優先權,解決了商標被搶註的狀況。台灣申請人也可以好好運用這個機制,搶先在6個月內主張優先權去提出商標申請,降低在大陸被搶註商標的可能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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